家住太原的王先生和妻子育有三个儿女,大女儿12岁,儿子和小女儿是双胞胎,今年10岁。夫妻两人因工作繁忙,长期缺乏沟通。
2020年6月,两人曾因家庭琐事屡发争执,向法院起诉离婚,被晋源区法院驳回。近日,王先生再次起诉离婚,法官在审理中发现,因夫妻双方积累的矛盾颇深,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互不相让。王先生坚持要求三个孩子均由自己抚养,而妻子则要求至少有一个孩子随自己生活。
相较于父亲的坚持和母亲的幽怨,法官注意到了3个孩子的不知所措,便与心理咨询师共同对孩子进行心理测评,建议一切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王先生和妻子则由家庭教育指导老师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指导老师在耐心地听取当事人的苦恼后,带王先生走到沙盘前,“你现在用手紧紧握着沙子,你现在是什么感受?”王先生若有所思地说:“我想多抓住沙子,但握得越紧,它流失得越多。”“那如果你用手轻轻捧着它呢?”“我反而抓得更多。”指导老师回应:“你与家庭成员的相处也是一个道理,你越想控制,越得不到。要适当地给予彼此空间和机会,才有可能更容易相处,才有机会商量沟通,才会得到好的结果。”
经过法官和家庭教育指导老师的共同努力,王先生和妻子达成共识,表示要把孩子的心理需要放在第一位,重新考虑夫妻相处之道。
法官表示,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抚养权主体虽是父母的权利,但权利内容却围绕孩子展开。从孩子的权益保障视角看,其更需要父母之爱,如果是多子女家庭,还需要手足之情。要尽量以孩子权益最大化保障为中心,将孩子因离婚造成的伤害降至最低。
据了解,从今年3月起,晋源区法院共发出4份家庭责任告知书和家庭责任履行承诺书,通过现场教育和邀请心理咨询师进行专业干预介入,引导家长意识到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和重要意义,把法律规定转化为自觉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