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某家具厂因经营不善,拖欠工人工资90余万元,公司60多名工人迟迟拿不到工资款。为了保障工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晋源区法院协调各部门对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执。
执行局迅速开展财产调查及财产处置程序,所得款项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同时,利用限制高消费、失信惩戒等措施,向该厂投资人释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后果,促使企业主动向法院缴纳部分工资款。同时,为了解决执行未到位的款项,晋源区法院采取多渠道筹措资金,对符合条件的11人11案进行了司法救助共计19.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