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25日,杏花岭警方接到报警,称某小区配电室内已安装好的民用电缆被盗。接警后,民警现场调查发现,失窃的配电室位于小区尚未启用的负一层地下车库,对着此处的摄像头虽能正常运行,但位置却是偏的。查看公共视频,最后出现在视频中的物业工作人员刘某,进入警方视线。
10月26日,刘某被抓获,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随即相继落网。同时,警方顺藤摸瓜抓获了收赃的河南籍男子张某某。
经查,37岁的阳曲县人刘某、36岁的五台县人徐某、30岁的长治市人张某和33岁的晋中太谷区人李某,均是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他们得知小区有尚未启用的电缆,便心生邪念。10月23日,在徐某授意下,刘某故意将摄像头撞偏,然后与李某用角磨机、锯弓将14.49米电缆盗走,赃物由徐某和张某驾车运至废品收购站,以1万余元的价格销赃给张某某,赃款四人平分。
目前,徐某、刘某等4人因涉嫌盗窃罪,张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